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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议事制度

文章来源: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发布时间:2013-06-09浏览次数:

  为健全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学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最高决策机构为院务会和党政联席会议。

  二、院务会参加人员为院行政领导、院长助理;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院党委成员、院行政领导、院长助理。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扩大会议。

  三、院务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进行。

  四、院务会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执行学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2、研究决定学院在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

  3、讨论制定学院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4、讨论决定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教职工奖惩、人事调动、离退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研究决定重大经费支出项目,研究决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6、制定或修改学院有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

  7、其他需要院务会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

  五、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执行学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2、研究决定学院在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学院干部晋升和任免问题。

  4、研究决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5、讨论决定各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6、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

  六、院务会议事程序:

  1、院务会一般由院长主持。

  2、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确定,并在开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会上要讨论的有关重大事项,并做相应准备,必要时打成书面材料在会前发给与会人员。

  3、院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研究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否则,不能形成决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提前向会议主持者请假。

  4、要做好会议记录,应使用专用的院务会记录簿。记录人应准确无误地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会后将记录整理、存档。

  七、党政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1、党政联席会议一般由院党委书记主持。

  2、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确定,并在开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会上要讨论的有关重大事项,并做相应准备,必要时打成书面材料在会前发给与会人员。

  3、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研究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否则,不能形成决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提前向会议主持者请假。

  4、要做好会议记录,应使用专用的记录簿。记录人应准确无误地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会后将记录整理、存档。

  八、院务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表决程序:

  1、院务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对需要决定的事项要进行认真、充分的讨论。对于需要表决的事项,实行逐项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决定。

  2、对于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会议主持人可根据会议情况作出暂缓表决的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思想后,提交下一次会议审议。

  3、对因事未出席会议的成员,会议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其通报会议作出的有关决定。

  九、组织实施

  1、院务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定后,由会议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

  2、每次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承办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组织落实,并及时向相应会议主持人报告执行情况。

  3、如实施中需对决定作调整或变更,必须经相应会议复议。

  十、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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