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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坐班人员考勤规定

文章来源: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发布时间:2013-06-09浏览次数:

  机械工程学院坐班人员考勤规定

  (已讨论)

  为进一步严肃我院坐班人员的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我院坐班人员包括:院行政、资料室和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

  2、全体坐班人员上下班均实行打卡(或签到)制度:

  打卡(或签到)时间:上班:8:05,14:35以前;

  下班:11:50,17:50(冬季17:20)以后;

  注:有教学任务的实验室人员须按教学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

  3、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打卡(或签到)者,记迟到或早退一次;凡因公不能按时打卡(签到)者,应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实验人员应提前一周将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上报院办,因实验教学原因不能按时打卡(签到)者,可以不打卡(或签到),由考勤员据实注明;

  4、上班时间中途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须向办公室或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请假,并在考勤记录本上登记,否则视同早退处理;院领导不定期组织检查,擅自离岗者,每次扣发50元;

  5、凡因事、因病须请假一天及以上者,应事前向院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期满应主动到院里来销假;

  6、出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每迟到早退一次每次扣发校内津贴5元.凡迟到、早退较多者,视其次数分别予以以下处理:

  凡一周内迟到、早退次数在5次以上的,由主管院领导找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每次10元的标准扣发其校内津贴;

  凡一月内迟到、早退次数在10次以上的,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点名批评,并按每次10元的标准扣发其校内津贴;

  凡一学期迟到、早退次数在50次以上的,按每次20元的标准扣发其校内津贴;

  凡无故旷工者,按旷工次数每次扣发80元。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0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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