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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上岗须知

文章来源: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发布时间:2013-06-17浏览次数:

  1.监考员必须精神饱满、着装整洁,为人师表。

  2.监考员应该保持考场的严肃和安静,尤其是听力考试时,原则上不要走动。若无试题的原因,监考员有权制止其他任何人在听力考试进行时进入考场。

  3.监考员不准在考场吸烟,禁止讲小话,打电话,发微博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4.监考员不得无故离开考场,如确需离开,考场中必须有1人坚守。

  5.监考员至少要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以便发现异常时有时间来得及汇报或处理相关事宜。

  6.监考员要提前清理考场,明确要求学生将相关资料及书包等放在讲台或前排无学生就座的空座椅上。学生就座的桌椅抽屉中,不得有任何资料和物品。

  7.要求学生按学号顺序就座,座位安排应该按S型布局。

  8.要求学生开考前将考试证(借阅证)和身份证放在座位靠过道的角上,以便监考员随时查验。拒绝出示证件、未带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该门课程按旷考论处。

  9.监考员应该于开考前明确向学生宣讲考试纪律和注意事项。

  10.监考员不得擅自提前发放试卷。

  11.监考员应亲自分发试卷到每个学生手中,一人一份,不得多发。

  12.监考员应加强草稿纸的管理:学生不得自备草稿纸;发放草稿纸时每次只发一张;学生写满需更换时要举手示意,一张空白草稿纸更换一张;学生已写满的草稿纸需收回集中处理。

  13.监考员巡视时应注意:学生抽屉中是否又出现规定以外的物品;学生使用的草稿纸有无异常;若确需相互借用考试用具的,须经由监考员作相关处理再转借;若发现学生有交头接耳现象须立即制止,或视情况调动其座位。

  14.监考员可以让提前答卷完毕者将试卷交至前台或将试卷背面朝上置于课桌上,且要求学生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附近逗留、喧哗。

  15.监考员应认真清点参考人数,并如实填写《湘潭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将缺考学生和跟班重修考试学生的学号和姓名填写清楚,两份均放入试卷袋内。

  16.监考员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考试,也不得擅自拖延考试时间。宣布考试结束后,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题。

  17.收卷时,监考员应警示学生保持安静,迅速收回试卷,仔细清点并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并防止学生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8.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将清点好的试卷立即移交给主考老师或者阅卷老师,严防试卷和答卷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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