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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文章来源: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发布时间:2020-06-05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湘潭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为提高博士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平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

成员:学院博士生导师代表。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针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

副组长:招生博士学位点负责人;

成员:学院博士生导师代表;

秘书:学院研究生干事。

三、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硕博连读是指学校从各学院(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培养方式。申请者应符合学校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且所报导师已经同意该生的申报事项;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纪处分的记录;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申请材料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的申请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材料复审和综合能力考核。相关资格审核材料按研究生院网站最新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的要求准备,提前交至机械楼316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与初选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复试考核

1.所有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需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2.“专业综合面试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需以PPT等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课题情况、攻读博士设想及研究计划和预期研究成果等,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及表达能力”“科研素养”“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学术作风等方面,面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PPT讲解不多于20分钟,满分100分。

3.复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前来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4.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秘书记录面试内容并存档。

5.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综合面试

202069日上午09:00-12:00

机械楼313会议室

资格审查、体检等按学校规定进行。

(三)成绩的计算方法

1.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必须及格(百分制60分及格)。

2.“硕博连读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由复试面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总分100分,拟录取考生的导师记分占6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40%,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原则:以考试综合成绩为依据给出考试各项成绩的排名,根据总排名并结合学校下达的指标,择优录取。

2.学校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2.博士研究生学制以我校相关管理文件为准。

3.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最新奖助学金文件。

五、复试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31-58298628(纪委)、0731-58292051(研招办)

六、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其他

1.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准备面试审核的相关资料(网页链接http://yjsc.xtu.edu.cn/home02/90097.jhtmlhttp://yjsc.xtu.edu.cn/home02/90126.jhtml)。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

3.未尽事宜请参考研究生院规定或咨询学院研究生办,0731-58292222

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064

附: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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