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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文章来源: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发布时间:2019-09-23浏览次数:

2020年试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用定量化形式,将总评成绩按从高到低的方式排定名次,原则上得分靠前者获奖,总评成绩相等情况再以科研成果计分排定名次。

总评定量化公式为:M=M1+M2+M3

说明:1M为总分,M1为科研加分,M2为其他加分,M3为学校奖励指标加分。2)获奖者M1必须大于1,总分相同者,以学校认定成果为计分依据进行计分排序,分数高者优先。3)认定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或副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副导师的界定以研究生培养计划书署名为准;每小类科研成果及奖励不重复计分。

1、   科研成果加分

1)        CSCD核心期刊上每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计2分。

2)        EISCI四区收录期刊上每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计4分。(收录类型CA论文不计分)。

3)        SCI三区收录期刊及以上每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计8分。

4)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或获得软件著作权每1项计0.5分,最多计1分。

5)        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开号并进入实审的发明专利每1项计1分,最多计4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每1项,计8分。同一发明内容的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不重复计分。

6)        在导师(含副导师)重要科研项目中担任骨干成员(该项目必须入机械工程学院经费),其中国家级项目计2分,大于50万的纵向与横向项目计2分,超过10(10)小于50万的纵向与横向项目计1分,其余不计分;每个项目每年限1人计分;国家级项目在项目执行期间计分,其余项目限计分1次;每人最多计2分)。骨干成员的认定方法为:①项目申请书中组成成员,②论文标注项目批准号,③专利核心内容与该项目相关,由评审委员会界定。

7)        参编与专业相关的教材或著作,有正式出版序列号且封面或扉页有署名,1次计1分。

8)         取得其他公认成果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酌情加分。

2、   其他加分

1)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计0.5分。

2)        学位课程单科考试成绩均超过75分(含75分)以上,计0.5分。

3)        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省部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分别计10.5分;所有竞赛限1项计分,仅排名第一者获得加分。

4)        担任校研究生会正副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总支书记、院研究生支部书记,计0.5分。担任其他研究生干部且工作业绩突出者,计0.2分。(每人最多计0.5分)。

5)        取得其他公认荣誉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酌情加分。

6)        所有奖励不重复累积加分。

3、   学校奖励指标折算办法

将该学位点所有申报学生的M1M2的总分进行排队,按该学位点实际分配奖学金指标数,取排队在该指标数里倒数第二名学生的总分的一半,作为学校奖励指标加分M3,并计入享受该奖励指标的学生的总分。

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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